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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格归来·攻略篇这回这么着:攻略和游记分开写。攻略,写实用信息,P话少大白话多,好写,不容易太监;游记么,现在要我写个睡觉起来还能看得下去的游记着实有点困难,慢慢来。 攻略篇: 出门之前,最关心的无非几件事,衣食住行钱加上签证、游览路线。 签证:捷克签证不费劲,按网上一般说的要点准备好材料就是,一定要打印好住宿证明——虽然签证网页上没说必须,真到时候还是要的。从送齐材料到护照寄回来一周整,捷克大使馆真是说话可信的人民的好政府。 住:我选的这个B&B不在市区,但在地铁沿线上,无论从机场到住处、住处到市区,交通都是很方便的。双人间一天770克郎,含早饭,shared bathroom。老板是个长发摇滚中年,房间很有特色,而且干净。 青年旅馆更廉价,多在市区,离景点进一些,不过可能会男女混住。市区的三星宾馆合40镑左右一天,四星的百多镑,显然不是穷学生的选择。 行:布拉格的公共交通之便捷便宜,可以让其他所有大城市汗颜。三条地铁线路,在市中心交汇,换乘站构成一个等边三角形,清晨至夜里12点都有地铁,车速极快。地铁站上的滚梯速度也极快,人称“死亡滚梯”,上下练习几次即可掌握要领。公共汽车主要跑郊区,从机场到地铁站、火车站之类的地方。市内都是地上有轨电车(tram),线路繁多,24/7运行。特别要注意的是有轨电车是不给行人让道的,横穿马路时要小心。
车票价格几乎所有游记都会说到,75分钟内有效的车票20克郎,合50p左右。三天的通票220克郎,七天的280克郎,没买票被抓到罚款500克郎。我们这一趟在布拉格的交通费一共就花了一个机场到住处的20克郎和一个七天的通票,共300克郎,7胖子左右——要知道伦敦一天的通票就要6镑75啊。 罚款只是万一被捉到的情况——实际上我们在那五天一个查票的都没见着,地铁进站根本没有检票的,头一次使用车票的时候在票根上打印个起始时间就可以了。不过,地铁站内属于“强制买票区域”,无论搭不搭地铁,查的时候都要出示有效车票,原因想来很简单,既然进站没人管,查票的人也无法分辨车站里的人是刚下车还是进地铁站乘凉的。无论如何,经过北京和伦敦交通的洗礼,布拉格的交通费便宜得让人眼泪花花,脑袋里积水的人才想逃票呢。 车票在汽车站、地铁站和买烟的小店里都有卖的,印制精美,值得留做纪念。 食:受够了英国大油大腻的鱼条和广式中餐,到布拉格可算开胃了。街头到处都是餐馆,捷克小火慢炖的传统食品也符合中国人的胃口。捷克菜以肉为主,猪肉、牛肉、烤鸭,配上白菜或生菜沙拉,主食是馒头沾肉汤。菜单上写的是dumpling,所谓的“饺子”,其实是松软的馒头片或土豆泥捏成的饼。即使是有钢琴演奏、黑领结白衬衫侍者的餐厅,这样一顿主菜的价格也只有180-250克郎。捷克人似乎口味比较重,菜品偏咸。很对北方人的胃口,喜欢甜淡的南方人可难说。
在游览中吃快餐的话,可以选择热狗香肠,40克郎一个,有宜家那种两倍大,够填饱肚子。 饮料不能不说啤酒,据这几天的观察,捷克简直是个建立在啤酒和烟上的国家。我们去郊外的Tesco,离得老远看到正门以外还有个小窗口,便猜那窗口是干什么的——快餐外卖?取款机?存包处?走近了才发现,是啤酒快捷通道……窗口正对着超市内部的啤酒柜台,从地到顶堆满,整箱整箱的卖。 餐厅里的啤酒25-40克郎一杯不等,超市里750毫升瓶装的只要6.5克郎。几天喝下来,最好喝的一种牌子好像叫Krusnovice。 不含酒精的饮料最常见的冰茶,雀巢、立顿或者某个当地牌子的,小店里35克郎一瓶,不算便宜。 衣:其实这没太多好说的,去玩的人都是从自己衣柜里扒拉出来的,视季节而定。我们去的这几天温度在24-28度之间,中午太阳很大,跟北京5月份气候相似。这个季节基本上见不到女生穿长裤,几乎都是热裤短裙,尽可以欣赏美腿(欣赏象腿的机会自然也不少) 钱:在当地用现金换钱很方便,街头有不少money change的小店,留神汇率即可。刷卡换钱需要护照,别忘了带出门。超市商场和大餐厅多可以刷visa或master,银联的取款机上也可以用欧洲的卡直接提钱。显然,国内过来取钱刷卡就头大了,不过国内出来玩的都清醒,谁都会带够现金。 上面说了一部分物价,再多记一些谨供参考: 通用价格: 麦当劳巨无霸套餐 139克郎 纪念品: 旅游城市的纪念品商店恨不得比旅游者还多,比价格也成了很大的问题。布拉格的商店主要集中在老城广场至查理桥一代、新城广场两边的大道上,常见的商品是水晶玻璃制品、木偶、木头玩具、波西米亚风格的首饰、俄罗斯娃娃、“鼹鼠的故事”的鼹鼠、明信片、教堂小模型、玉米皮小人、城市风景画等等。
查理桥上卖的手绘风景画 300克郎起
其他的东西差别太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 女性向的东东: 咳嗯,野猪没怎么记电器类的价格,不能怪我不提供。光说说女生感兴趣的东西好了: 一般的衣服比英国的high street便宜,但不可能比国内的商场减价和市场便宜,与商场标价比倒是差不多。低端时尚的T恤牛仔裤之类的,还不都是温州产的,何必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买。 有心血拼的话,冲着designer品牌去就对了。老城广场附近有条相当于第五大道、selfridge的街,店面都不大,价格可比selfridge入眼多了。我记得Kenzo的裙子3000多克郎,chanel的鞋6000多——谨供参考,咱还是买不起。 化妆品在商场里有专柜,也有sephora,折合价格跟欧洲大陆差不多,比英国便宜多了——其实吧这世上物价比英国还贵的地方我就还没去过呢……当然,要我去我还不干呢。 如果不买当地品牌,还是照着雅诗兰黛旗下、欧莱雅旗下、LVMH和资生堂的东西去的话,价格排序如下: 布拉格机场免税店 < 布拉格sephora < 英国机场免税店 < 英国专柜 < 国内专柜 游览路线说来麻烦,放到游记里。流水帐攻略到此结束。
蜜月苏格兰记行·Day Three Part Two啊啊啊我其实真的会继续写这篇游记的,向林副统帅保证- -b ================================= 吃过饭,我们往岛上最高的、海拔100多米的高山方向骑。反正基本上是个荒岛,目的地并不重要。 牛。岛上到处都是一种不知名的深紫红色小花,是一种枝干和叶子都很像柏树的低矮植物的花。风一吹,起伏如浪。去年在King’s Lynn那边没看成薰衣草,这个也可以抵过了吧。 牛的特写。岛上特产的牛,据说有的会长四个角,甚至四个角长成十字形,会被当作“神物”崇拜。 也不知道骑到什么山,我们决定往上爬爬看。车往路边栏杆上一靠,为了轻装,野猪连相机包也留在车后架上,只挂一台F2——就这样,上万块钱的东西被我们留在路边上、风雨里,根本连个锁都没有,安全问题全靠人品保障。 爬几十米高的“山”按说很容易,不过完全没有路,一脚一个沼泽的山么……反正上还是上去了。 在山顶拍的照片,放眼望去,到处都是这么荒 从山上下来,一万多块钱的相机镜头果然还在路边上——说是我们人品好得感天动地已经不太象话了,还是应该说是岛上的民风淳朴吧。 接下来的目的地,大约是地图上一个叫“布兰察察”(Bran-cha-cha)的地方,怎么听都像是内蒙的一个什么旗。 荒无人烟的岛上,没有具体的方向要去,同时也无路可迷。我把前途交给野猪,野猪把前途交给风雨,风雨所向之处,可是命运? 驻足之处,已是海边。 什么地方看到过,大约是哪个作家打算出门旅行,临上车之前跑到书店翻了翻旅游手册,又决定不去了,跑回家欣赏导游书籍上完美的图片,完美的说明文字,埋头写下绝世名作。人人都以为他周游了世界见多识广,其实都是想象力过剩的产物——想起这个故事是为了说明,嗯,我想象力不足吧。那些景观,那些建筑,那些自然之伟力造化之神功的杰作,尽管已有无数人膜拜过,尽管足不出户就可以饱览比实际景观还漂亮十倍的PS照片,还是只有身临其境的时候才能领略到那种震撼。 这片海滩不知道多久才有人踏足一次,海水不是电影里做过画面处理后硫酸铜溶液那样的蓝,却纯净得能让人屏住呼吸。 野猪把三脚架支在沙滩上扫射了半周,打算回头拼接一个长幅。可悲的是拍到一半下起了雨。三脚架冒雨帮我们拍了张背影,穿上防风挡雨的户外打扮本来就像两只沙发,此刻变成了两只泡汤的沙发。
沙发们和三脚架在雨里等了半天,没见半点减小的势头,天却开始深沉下来。没办法,沙发男把三脚架和相机收起来,跟沙发女一起推着车往回走。 风太大,路面都是沙地,很多时候根本没有路,骑也骑不动。顶着风冒着雨,两脚沙子,推着车——平常沙发女能穿高跟鞋从王府井走到牡丹园当作散步,这时候也快趴下了。 当然,天黑之前还是走回住处了。当然,我们刚一回到住处雨就停了…… 一场风雨颠簸,好在我们俩都没生病,欣赏到了那样的海滩,还是值得的——不过,我相信野猪的几乎被淋透的相机可不这么想。 第三天一早,拆帐篷收拾东西,赶往码头。不是说过我们的帐篷跟牛羊扎在一个圈里吗?直到这第三天早上才尝到厉害,无数的小飞虫没天没地的撞过来,脸上脖子上手腕脚腕暴露在外面的皮肤通通被叮出绵延起伏的包。前一天走路那么辛苦也没觉得怎么样,到这时候我们两个大活人差点被虫子叮哭了。 郑重提示去苏格兰玩的人,一定、一定要带上花露水风油精啊! 骑车往码头赶,帐篷背包都因为泡了水重了很多,风照样能吹得车头打偏。 坐上船的时候我们俩都快瘫了,而且鞋和衣服都是湿的。风大浪就大,几个小时的航程颠得厉害,我们哪还有闲情像来时那样欣赏海景,晕船还晕不过来。 那真是再悲惨不过的一个上午啊啊啊啊啊 未完待续。不过,风雨过后有彩虹,黎明之前最黑暗这些话都不是白说的,蜜月旅行经过了最痛苦的24小时,最美好的一段开始了…… 论宅对科技发展的贡献-APTX4869及超级减肥药的最新研究转载自亲爱的BaoBaoYuanYuan的Blog:http://baobaoyuanyuan.spaces.live.com/blog/cns!3A7F8BFE7F0C1A56!950.entry#comment
这篇日志看得我真是high呀……
敬业的otaku之APTX4869无责任解析
亲爱的读者小朋友们大家好,今天给大家普及一下动漫当中的一项科学技术。
《名侦探柯南》是日本漫画家青山冈昌先生的名作,连载至今已经有十年多的历史,尽管有情节狗血手法老套千人一面等种种缺陷,仍然可以算是影响了一代青少年的经典。其中讲的就是主人公工藤新一同学被黑暗组织捏鼻子灌了一种毒药之后虽然大难不死却整个人缩小了,化名为江户川柯南小朋友,坚持不懈地继续奋斗在破案的最前线,活跃于杀人现场,搜索蛛丝马迹,勇斗极恶歹徒的故事。主人公这种舍己为人临危不惧的大无私精神固然值得夸赞,但是小朋友们在不具备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千万不要模仿,原因待我细细道来。
故事里的毒药被命名为APTX4869,是某种通过口服作用于全身的药物。不知道作者当年是查阅过文献后的猜想,还是单纯的杜撰。然而仿佛要向这项虚构的发明致敬一般,2006年,也就是柯南连载10周年纪念的那一年,一项新的成果显示,这APTX4869并非纯科幻,而很可能确有其物。
这种药物的名字太长了我就简称为S3吧,它作用于某个我偷懒简称为S7的受体。科学家们用果蝇实验,发现如果该受体蛋白质被抑制,胰岛素信号传导就会收到影响。胰岛素听起来很耳熟吧?对,糖尿病人就是缺这东西,所以没法把吃进去的糖类物质转化吸收。胰岛素信号传导的主要作用,通俗来说就是“养膘”。与之对应的另一种蛋白质的作用就是“减肥”。
好,现在回到刚才的果蝇上。这些果蝇因为少了胰岛素信号,就长不出肉来,有些营养不好的就挂了,而幸存下来的那些,表现出来的特征就是从细胞到组织到生物个体,个头都比正常的要小一号。
怎样来抑制蛋白质呢?有两种方法,一是靠基因工程,把那一段表达这个蛋白的序列扔了,改造出来的果蝇就小了;二是靠药物,把可以抑制这个蛋白质的药物,也就是S3,喂给小蛆宝宝们吃,就可以让它们在各个阶段都好像发育不良一样,个头小一号。
嗯,现在这势头已经很柯南了吧?黑暗组织给好多人灌了药,身体素质不好的就死了,但是工藤同学又踢球又滑板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所以只是变小了。但这还没完呢,科学家们把变小的果蝇一直养啊养啊换着法子地喂,发现了更好玩的结果。
在说这个震撼性的结果之前,大家先回忆一下柯南里黑暗组织里那个美女贝尔蒙特怎么说的,他们组织的目的是要找到突破生命极限的东西,也就是说,和秦始皇他老人家求的玩意儿一样,不是金不是银而是长生不老药。
那这个小苍蝇有什么关系呢?
小朋友们大概猜到了,那些被生生灌药整小了的苍蝇里,有长寿的。而且这个理论不光可以用在小苍蝇上,从小酵母到小老鼠这个蛋白质都是存在的,也就是说,都是可能有效的。人类怎么样,科学家还没敢试。
多么惊人的巧合!
黑暗组织以为自己开发不死药失败了,其实他们已经成功了!只是自己不知道!
因为他们测试的方法不对。养苍蝇的科学家发现,这些喂药的小苍蝇不能随便养,而要好吃好喝的养,也就是说,食物中存在更多脂类的,养出来的苍蝇才有长寿的征兆。黑暗组织总找那些个已经被他们迫害得瘦骨嶙峋的人当被试,喂完药就任其自生自灭,能试出来才怪!就连柯南同学,都不能算是成功的例子,他只是变小,还没有这种附加条件。最合适的被试其实青山冈昌先生一直都没忘记,隔两集就有出场机会,很可能已经知道内情的灰原哀同学也是寸步不离此人左右以便观察在灌药前的状态。大家应该心里有数了吧?
Gin,Vodka,听我的没错,把小岛元太同学一闷棍打蒙,拉回去一边喂药,一边好吃好喝地伺候着,你们就是组织大大的功臣呀!
咳咳,大家别乐,这是真的,不信的去看2006年的Nature Vol444。其实讲这个故事就是希望大家今后在宅的过程中也要勤于思考,不断挑战自己,争取成为爱科学有文化,认真考证的敬业的ota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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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良评论者A:野猪狗熊
这小蛆宝宝的实验是玩你亲自做的吗……
另外,我对那“与之对应的另一种蛋白质”和它起到的作用大大的感兴趣。没有胰岛素不能合成糖类固然是不能养膘,可糖尿病也不是好玩的。不过那主要作用就是减肥的“另一种蛋白质”,听起来可没什么坏处——莫非它就是田中芳树刚刚创造出来的无敌减肥药?宅的知识果然是与时具进的
“另一种蛋白质”真的制成药的话,俺帮你代理办公司药检批准公司上市的手续,送俺一辈子的药剂和20%的股份就成……咱就趴在绿油油的美刀红艳艳的大头上裂开了嘴笑吧 (http://yuriko3422.spaces.live.com/) 无良评论者B:baobaoyuanyuan
如果是我做的,我现在就已经趴在随便什么地方裂开了嘴笑了。。。
可惜不是。。。我也是在听seminar的时候听到的,当时的第一印象就是:哇,他们做出来ATPX4869了!然后那个讲座自始至终我都在用一种炽烈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台上作报告的那个可怜的教授,估计他根本搞不清楚状况就已经被我的脑内小剧场自动代入某个他从来没听说的诡异组织领导人的身份了。。。这也是我听得最Happy的学术讲座了。。。
那个减肥的我们没在做,不过我也是特关心别人做的怎么样,因为听上去就是个一本万利的买卖呀!只要插一脚挂个名上去,就可以从此吃穿不愁了!
至于田中那个宅男。。。不是向来被不明真相的小朋友们宣传为“科幻作家”么?所以偶尔尽一尽本职工作也是应该的。。。 (http://baobaoyuanyuan.spaces.live.com/)
宁可错[]N个亞伯拉罕近前來說:"你真要將義人同惡人一起消滅嗎?假如城中有五十個義人,你還要消滅嗎?不為其中的那五十個義人,赦免那地方嗎?你決不能如此行事,將義人同惡人一併誅滅;將義人如惡人一樣看待,你決不能! 審判全地的主,豈能不行公義?"
上主答說:"假如我在索多瑪城中找出了五十個義人,為了他們我要赦免整個地方。"
亞伯拉罕接著說:"我雖只是塵埃灰土,膽敢再對我主說:假如五十個義人中少了五個怎樣?你就為了少五個而毀滅全城嗎?"
他答說:"假如我在那裏找到四十五個,我不毀滅。"
亞伯拉罕再向他進言說:"假如在那裏找到四十個怎樣?"
他答說:"為了這四十個我也不做這事。"
亞伯拉罕說:"求我主且勿動怒,容我再進一言:假如在那裏找到三十個怎樣?"
他答說:"假如在那裏我找到三十個,我也不做這事。"
亞伯拉罕說:"我再放膽對我主進一言:假如在那裏找到二十個怎樣?"
他答說:"為了這二十個,我也不毀滅。"
亞伯拉罕求:"求我主且勿動怒,容我最後一次進言:假如在那裏找到十個怎樣?"
他答說:"為了這十個我也不毀滅。"
上主向亞伯拉罕說完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家去了。
——《创世纪》
“让十个有罪的人逃避法律的制裁,好过让一个无辜的人受冤”,一位英国的著名法官这样说过。 “让一百个有罪的人逃避法律的制裁,好过让一个无辜的人受冤”,美国总统富兰克林说。
“让十个无辜的人倒霉,胜过让一个有罪的人漏网”,这话出自“铁血宰相”俾斯麦,后来又被强化成了“哪怕多处死十个无辜的人,也好过留一个有罪的活口”——说这话的是克格勃的前身全俄肃反委员会的创始人捷尔任斯基,让人有种“怪不得呢”的感叹。
与上面的话同类,还有一句我国人民更为熟悉的话:“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
可以说,任何法律系统对犯罪的制裁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只要探求、判断案件真相的行为是由人类作出的,就不可能百分之百保证最后被制裁的人一定是有罪的,同样,也不可能保证有罪的人百分之百会被制裁。《创世纪》里的故事,和各位著名人物的话都可以用一个公式概括:“N/1”——它的本质,是一个司法体系对“未知有罪或无罪”的人的容忍程度。
中国历史上有过武则天时期的酷吏严刑,西方历史上有过中世纪的女巫审判,那些案件都是当时的司法体系酿出的果实。这些司法体系的天平,永远倾向于提出指控的那一方,而这种司法体系的不完善造成的后果显然可见。因此后世为了把天平拨向平衡,为被指控者提供了越来越多的保障,使他们有权利对抗指控,并且有办法行使权利。
在不同的司法体系中,天平的平衡不是绝对的。“N/1”的比例,是体现这架天平平衡点的最重要的度量。可以说,“N”是刑事法律之父。
1.上帝眼中的“N”
虽然据说《创世纪》的作者是摩西,实质行为还要归功于上帝。亚伯拉罕那个讨价还价的故事说明了上帝眼中的“N”:假设索达姆的总人口数是M,上帝赦免罪人的比例就是N=(M-10)/10。故事后来告诉我们,倒霉的亚伯拉罕连十个善人都没找出来,只找到四个,没能满足上帝放过所有人一马的条件。还好,这四个无辜的人并没有变成屠城的牺牲品,性命得以保全。
更早些时候,上帝看世界上所有人除了诺亚他们家都是有罪的,就把他们都灭了。实施这样一个大规模重刑既没有经过陪审团,也没有履行任何应有的程序,看不出来这里面有没有滥杀无辜或错放坏人。不过上帝说了“不可殺無辜和有義的人,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他老人家自信不会判错案。
2.尘世的“N”
上帝他老人家自然是爱干啥干啥,凡夫俗子怕是不敢那么自信。“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这样的空话喊喊口号还差不多,现实中是绝不可能实现的——或者说,“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是一个绝对理想状态,是所有司法体系改革的努力方向。
每个人在判断的时候心里都自有一杆秤,星子就是那“N”。总结一开始那几句名言,“N”分别等于10,100,1/10和1/3000,就是说话的那些人心中的平衡点。[注2]
一个司法体系也必然有一个“N”值,法律不是精确科学,不可能赋予N一个具体的数值;甚至无法统计,N=10的司法体系和N=20的司法体系哪一种更好,更接近于绝对理想状态。但是,N的取值倾向对司法体系的公正有效是非常有影响的。
假使N=3000,也就是说为了避免冤枉一个好人,宁可放过三千个有罪的人,只怕永远都抓不住任何一个有罪的人[注3];假使N=1/3000,也就是说为了抓住一个罪人,可以搭上三千个无辜的人。以谋杀率很高的哥伦比亚共和国来看,年谋杀率曾经是100,000人中有60人被杀,总人口以45,000,000人粗略计算[注4]。每一个被杀的人可以搭上3000个无辜的人,也就是说,一年之内为了被杀的27,000人,可以搭上27,000*3000=81,000,000人,比总人口数还多。通通都是嫌疑犯,嫌疑犯统统可以错杀——算起来还是上帝他老人家的种族灭绝来得简单明了一些。
3.“N”的影响 当然,“宁可错杀三千”是我国文学修辞的传统手法,不是实际执行时的比例。不过,N的数值无疑反应了“宁可错放不可错杀”和“宁可错杀不可错放”两种截然不同的司法原则。它的意义是,面对同样程度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理解的证据,司法体系更倾向于认定“有罪”还是“无罪”。
以“有罪/无罪”为分界线,作为一个以前遵纪守法、决心今后也遵纪守法的普通人,我自信自知会站在分界线“无罪”的那一边,绝大多数人也是这样想的。因此,普通人面对刑事案件,自认为处于“被害人”或“潜在被害人”的地位。普通人担心有罪的人由于没被绳之于法会危害到自己,是非常自然的反应——一个抢劫犯没被抓起来,可能就会抢第二次第三次,早晚可能抢到自己头上。
如果一个司法体系“宁可错放不可错杀”,普通人的直觉是:好哇,这下子不是要多放过很多罪犯吗?那些逍遥法外的罪犯不是可以继续为害了吗?这样的司法体系岂不是很有危害性吗?
可是如果反过来,“宁可错杀不可错放”,潜在的受害者除了犯罪分子的直接犯罪对象以外,还有那些被冤枉的无辜者——也就是遵纪守法的普通人而已。普通人被冤枉指控,对抗的就不止是一个犯罪分子了,而是国家公权力和整个司法体系,以及具体国家公权力受权执行的那些人:警察,检察官,法官。犯罪分子是可怕的,国家公权力的滥用么……咳嗯。
另一方面,现代司法体系是讲效率的,一个案子找到该负责的人就结案啦,一般不会继续追查的。在“宁可错杀”的原则下,抓到真正犯罪分子变成了一种运气的竞赛:所有有嫌疑的人和真正的罪犯,谁先进入调查指控者的视线,那就是他了。真正的罪犯同样可能被放过,同样可以继续为害。
无论是错杀还是错放,一个错案的社会效应有很多方面。作为人类,只能可悲地意识到:错案是绝对存在的。两害相权取其轻,错案怎么错法,也是要有讲究的。 [注1]一开始引起我对这话题的兴趣的,肯定还是某集《Law & Order》,不过最近思维路线很诡异,无论如何也回忆不起来是怎么突然想去查“错案率”这种东西。在某篇论文看到“Blackstone ratio”,就是英国那位大法官说的“10/1”,顺藤摸瓜找到这样一篇文章:《N Guilty Men》,http://www.law.ucla.edu/volokh/guilty.htm#238,原载宾大法学评论。文章十分有趣但是很专业,我没打算翻译,不过发散了一下凑成这篇文章。很多资料来源于《N Guilty Men》 [注2]还有很多人都说过类似的话,总结起来“N”可能等于5,12,20,几个,很多,数百,或者按老式的神秘说法是“若干”,具体可见《《N Guilty Men》》
[注3]不排除同时既有录像拍下犯罪过程和犯罪人的脸又有凶器指纹DNA还有坦白的绝对定罪证据,钻这种牛角尖意思就不大了对吧
[注4]谋杀率是维基提供的,十年前的平均数字,但是维基不提供十年前的人口,所以我在目前的人口总数上减掉了一部分,计算结果很粗略。其实哪怕过去10年里人口增长了100%,计算结果也是相应变化100%,效果是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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